日前,長春市民馬女士在重慶路一家名錶名品店購買了一塊價值67萬元的名錶。馬女士稱,在戴用一段時間后發現該表不能在外地做售後服務,懷疑該表有「問題」。對此,該名錶名品店表示,所售名錶絕對是真表,沒有任何問題。
雙方為此鬧得很不愉快,昨日,新文化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。
退表時表被店家搶去了?
9月30日,馬女士在重慶路一家名錶名品店交了30萬元的定金,準備購買該店一塊價值67萬元的名錶和一枚價值83萬元的戒指,共計150萬元。10月4日,名錶名品店給馬女士開據了一張未付款出貨單,將名錶和戒指交給了馬女士。
「戒指和表都太貴了,於是我就找個懂戒指的商家朋友對戒指進行了鑒定!」馬女士說,朋友稱這枚戒指有「問題」,不同意她買,「所以我當時就把戒指退給了商家,留下了這塊表,當時,我又交了30萬元!」
「沒給商家全款的原因是這塊表沒有包裝盒、認證證書和合格證等。我當時說,如果表的手續全齊了,我再把尾款補上!」馬女士說,在她花錢買走這塊表時,對方還賣給了她兩塊其他的表,共價值14萬元,「這兩塊表的錢是我後期將錢款給他的!」
馬女士說,由於83萬元的戒指出了「問題」,因此她開始懷疑自己戴的這塊表。恰好趕上去北京出差的機會,她就到該表的售後服務中心進行售後服務,「沒想到,售後服務中心根本不給我做售後,說這塊表不太對。」
於是,馬女士特意去了香港、澳門,到該表的售後服務中心進行售後服務,得到了同樣的答覆。「我當時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塊表可能是塊假表,於是,我馬上給該店的老闆打電話,要求退表,對方稱讓我回到長春退表!」
10月28日,馬女士來到店裡退表,「我剛把表拿出來,店老闆就把我的表給搶走了,不再給我!」馬女士馬上報了警,隨後,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,對此事進行處理。
馬女士:店家返還名錶或辦理退貨
記者在馬女士提供的報警回執上看到,警方受理的時間為2017年10月28日11時4分,報警內容上顯示,馬女士在該店購買了一塊價值67萬元的名錶,因為該店一直沒有提供該表的包裝盒及其他證書等,她有7萬元餘款未付,她在要求退貨時與該店發生了糾紛,在該店工作人員將名錶拿走後,雙方發生了口角……
「我花這麼多錢買了塊表,又費了這麼多周折去鑒定,在得知該表有問題后,我實在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結果,想退貨是理所應當的。名錶名品店不應該搶走我的表不給我,而且還不給我退貨……」馬女士說。
她表示,「我現在要求名錶名品店,要麼把表返還給我,同時將表的包裝盒、表的認證證書和合格證等給我;要麼無條件給我退貨返款!」
名錶名品店:因馬女士有欠款才收回名錶
5日上午,記者來到了重慶路上的這家名錶名品店了解情況,該店的負責人劉女士表示,馬女士有點兒無理取鬧,希望她走正常法律途徑解決糾紛。
劉女士稱,馬女士欠名錶名品店幾十萬元的訂貨款,「貨是特意為她訂的,現在她不要了,我們這裡有票據,這種事兒,沒有她這麼做的!」這塊表是全新的,她戴了一個月,突然回來了說表是「假」的,有問題,不要了,要求退貨,這事兒誰也理解不了。
「馬女士來退貨那天,工作人員為什麼要把表搶走呢?」記者問。
「因為她欠我們錢啊,還有一部手機和另外其他名錶的錢呢,所以才把她的表收回了!」劉女士說。
「馬女士說她到北京、香港等地做了售後服務,懷疑表有問題,所以才回店裡退貨的,這是為什麼呢?」記者問。
「她說到北京、香港等地做售後服務了,我們不承認,她也沒有證據證明她去做售後服務了!」劉女士表示。
「那就是說,你們店的表沒有問題,是真表,是吧?」
「對,我們的表絕對是真表,沒有任何問題!」
「馬女士希望你們店能把名錶以及表的包裝盒和合格證等給她,或是給她直接退貨,你們能做到不?」記者問。
「我們的表沒有問題,可以找專業的機構鑒定。因為她欠我們錢,所以表不能還給她。合格證的問題,我在這裏不方便透露,如果她想退貨,把我們訂款的損失補上,我們就給她退!」劉女士表示。
隨後,記者與名錶名品店老闆劉先生取得了聯繫,劉先生表示,馬女士的請求他不能答應,現在,他正準備起訴馬女士。
目前,雙方正在對此事進行協商。
新文化記者 陸續
本文來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71106/24487470.htmllv長夾 lv皮帶 lv圍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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